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2類食品105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生物毒素超標、重金屬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湖州康山街道瑞榮淡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江濱市場個體工商戶周孝軍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葡萄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蘇靖伍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四)義烏市浙中農副產品物流中心駱華平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臺州市椒江成偉水產品商行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淳安千島湖南苑農貿市場文良家禽店銷售的雞,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蒼南縣龍港第四菜市場李昌廣攤位銷售的牛蛙,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八)衢州雙發農貿市場賴土珠攤位銷售的鴨蛋,恩諾沙星、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九)衢州市松園農貿市場謝志紅攤位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麗水市蓮都區邱芬溪魚店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麗水市府前菜場個體工商戶周滿蘭攤位銷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溫嶺市實驗學校購進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三)臺州市椒江雙宇水產品商行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溫州市甌海新橋高翔農貿市場蔡亮水產品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五)葡萄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郊李光榮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六)上田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匯蔡朝樣淡水魚店銷售的鳊魚,孔雀石綠、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七)麗水市蓮都區劉秋華水產店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嵊州市江濱市場個體工商戶章賀軍攤位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紹興市柯橋區浩進水產批發部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城關農貿市場永嘉縣東城街道江魁水產店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一)永康市華豐菜場金肖燕攤位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瑞安市沙瀆農貿市場楊清榮攤位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三)路橋區中心菜市場顧荷云攤位銷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龍港第四菜市場蒼南縣龍港小張鮮活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五)海鹽縣武原鎮玉連魚攤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羅彩云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瑞安市沙瀆農貿市場楊清榮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八)平陽縣聯東菜市場余小連攤位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九)浙江良渚蔬菜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朱明清攤位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杭州)。朱明清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十)平陽縣聯東菜市場余紅妹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舟山市定海渝和面條零售店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衢州雙發農貿市場柴雪勇攤位銷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嘉興市南湖區東柵街道之能酒業商行銷售的標稱百老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高粱王(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舟山市定海姜巧媛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五)舟山市定海恒豪食品店銷售的榨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物毒素超標
(一)嘉善李發芹干貨店銷售的白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衢州市柯城夏源食品商行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東河市場張永明攤位銷售的花生,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湖州織里鎮中心農貿市場姚光飛攤位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臺州路橋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阜新蒙古族自治縣豐緣農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生干籽類),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臺州路橋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重金屬污染
(一)舟山市定海區波仔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劉善林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臺州市椒江萬濟池菜市場徐君敏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龍泉市銀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的筍干,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龍泉市銀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王菊梨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舟山市普陀區瑤家燒酒店銷售的紅高粱(白酒),氰化物(以HCN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臺州路橋靈山街店銷售的笑皇核桃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湖州織里好再來食品店銷售的蘿卜干,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杭州市上城區察院前農貿市場海杭調味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新暢食品(寧波)有限公司生產的100%農家壓榨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六、微生物污染
桐鄉市石門汪佳年糕食品廠生產的水磨年糕(其他水磨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10521
3.食品抽檢合格-20210521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局
2021年5月21日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2類食品105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生物毒素超標、重金屬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湖州康山街道瑞榮淡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江濱市場個體工商戶周孝軍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葡萄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蘇靖伍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四)義烏市浙中農副產品物流中心駱華平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臺州市椒江成偉水產品商行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淳安千島湖南苑農貿市場文良家禽店銷售的雞,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蒼南縣龍港第四菜市場李昌廣攤位銷售的牛蛙,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八)衢州雙發農貿市場賴土珠攤位銷售的鴨蛋,恩諾沙星、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九)衢州市松園農貿市場謝志紅攤位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麗水市蓮都區邱芬溪魚店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麗水市府前菜場個體工商戶周滿蘭攤位銷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溫嶺市實驗學校購進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三)臺州市椒江雙宇水產品商行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溫州市甌海新橋高翔農貿市場蔡亮水產品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五)葡萄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郊李光榮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六)上田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匯蔡朝樣淡水魚店銷售的鳊魚,孔雀石綠、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七)麗水市蓮都區劉秋華水產店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嵊州市江濱市場個體工商戶章賀軍攤位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紹興市柯橋區浩進水產批發部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城關農貿市場永嘉縣東城街道江魁水產店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一)永康市華豐菜場金肖燕攤位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瑞安市沙瀆農貿市場楊清榮攤位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三)路橋區中心菜市場顧荷云攤位銷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龍港第四菜市場蒼南縣龍港小張鮮活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五)海鹽縣武原鎮玉連魚攤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羅彩云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瑞安市沙瀆農貿市場楊清榮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八)平陽縣聯東菜市場余小連攤位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十九)浙江良渚蔬菜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朱明清攤位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杭州)。朱明清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十)平陽縣聯東菜市場余紅妹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舟山市定海渝和面條零售店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衢州雙發農貿市場柴雪勇攤位銷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嘉興市南湖區東柵街道之能酒業商行銷售的標稱百老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高粱王(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舟山市定海姜巧媛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五)舟山市定海恒豪食品店銷售的榨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物毒素超標
(一)嘉善李發芹干貨店銷售的白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衢州市柯城夏源食品商行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東河市場張永明攤位銷售的花生,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湖州織里鎮中心農貿市場姚光飛攤位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臺州路橋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阜新蒙古族自治縣豐緣農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生干籽類),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臺州路橋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重金屬污染
(一)舟山市定海區波仔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劉善林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臺州市椒江萬濟池菜市場徐君敏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龍泉市銀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的筍干,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龍泉市銀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臺州市路橋區磨石橋菜市場王菊梨攤位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舟山市普陀區瑤家燒酒店銷售的紅高粱(白酒),氰化物(以HCN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臺州路橋靈山街店銷售的笑皇核桃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湖州織里好再來食品店銷售的蘿卜干,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杭州市上城區察院前農貿市場海杭調味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新暢食品(寧波)有限公司生產的100%農家壓榨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六、微生物污染
桐鄉市石門汪佳年糕食品廠生產的水磨年糕(其他水磨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10521
3.食品抽檢合格-20210521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局
2021年5月21日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年 月 日